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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行长途用车审批制度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08-11-12 12:21:48 被阅览数: 次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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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行长途用车审批制度的通知

 

各院(系)、部、处、室、馆,工会、团委:
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控制学院经费支出的通知》(伊师院字〔2008147号)精神,学院号召全体师生员工团结一心,群策群力,厉行节俭,减少不必要的开支,缓解经费压力,确保学院正常开支,规范用车审批制度,学院制定了伊犁师范学院长途用车审批单,严控交通费用。

各部门、各院(系)要主动遵守用车制度,原则上各单位不得带车出长途,确有必要的必须经学院办公室统一协调。请各单位在校园网主页自行下载《伊犁师范学院长途用车审批单》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伊犁师范学院长途用车审批单

 

伊犁师范学院

2008111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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